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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我不会喜欢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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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坐到了刚刚她坐的位置上,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发骚的女人,“我说,做人要知进退哦。”

女人还没表演出来的眼泪,卡在眼睛里流也不是不流也不是。

来人正是楚桀,此时的楚桀还哪有平日的绅士,尤其是看到刚刚这个骚女人都要把咸猪手放到靳起身上了,他没动手打她就不错了!

“你现在再不自己爬起来走,那我只能找人把你打横抬出去了。”

此时的楚桀,竟让女人觉得他是一个撒旦!

狼狈的吞口水,女人赶紧爬起身来急匆匆的离开。

说好的扭到脚呢?

楚桀其实是救了这个女人。

他刚刚赶到正好遇到靳起被骚扰,他分明看的出来,靳起已经抬脚打算把身边的女人踹开了。

没好气的笑了笑,楚桀这才看向身边的靳起,“我说,你要喝酒一定要来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吗?”

和靳起认识多年,楚桀当然知道靳起不是逛夜店的人,事情大大的不对啊!

靳起不理他,继续喝着酒。

“那我来猜猜,你这几天阴阳怪气的,是因为嫂子?”楚桀右手撑着自己的脑袋,一副好笑看戏的模样看着靳起。

果然,听到楚桀提到某个人,靳起的喝酒的动作僵硬了那么一下,楚桀确实明明白白的看到了。

楚桀一副发现新大陆的表情,“不会吧,真的因为她?”

靳起不吭声。

“我说,你这一脸不爽都几天啦,有什么不爽自己跟人家说啊,自己一个人喝酒算啥呢?还是不是男人了。”

回答他的,是靳起送来的拳头。

所幸,靳起大概喝多了,速度慢下了很多,楚桀轻轻松松接住。

刚想炫耀吐槽几句,没想到靳起还有后招。

楚桀被靳起一脚踹在椅子上,楚桀以跟刚刚那个女人一样的姿势摔在了地上。

周围的人都以为楚桀要发飙了,毕竟刚刚他对女人的态度可不是是什么善茬。谁知道,他竟然只是摸摸自己的屁股就站了起来,嘴里嘀咕着“靠啊欺负我算啥呀”。

然后又一脸没事的坐回了椅子上。

“阴险!”最后,楚桀大声的喊了一句,又朝着酒保点了一杯威士忌。

“有什么话,就直接跟人家说,你不说人家怎么会明白呢?”喝了几口,楚桀抑制不住自己的多嘴,“你是不是喜欢上嫂子了啊?”

靳起和沈呈呈的婚姻,别人或许不清楚,楚桀却是知道的。

沈呈呈莫名其妙的跟靳起求婚,靳起莫名其妙的答应了,然后两人就领证了。

连一个婚礼都没有。

沈呈呈为什么求婚楚桀不知道,靳起会为什么答应呢?

本来楚桀以为,靳起喜欢沈呈呈。

只是后面他发现,好像也不是喜欢啊。靳起对沈呈呈,也没什么特别的。

不过沈呈呈也有够自立的,是一个很鲜明的独立女性,她从不像别的女人一样撒娇柔弱,甚至有时候楚桀都觉得对方是个汉子!

可以独立完成所有事情的女汉子!

不过她能靠自己打拼出今天自己拥有的一切,也早就证明她不是一般的女人。

毕竟楚桀没法想象靳起去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,然后去哄她照顾她

开什么玩笑!靳起要是会哄人,他就不是靳起了!

“我不会喜欢她。”靳起把剩下四分之一酒精的酒杯搁在桌上,终于开口了。

“我知道,你娶她不就是为了楚夫人嘛。”楚桀叹了口气,靳家内部的矛盾,他怎么会不知道。

自从靳起成年,楚夫人就一直以各种方式往靳起身边送女人,以求把靳起牢牢绑在自己手里,谁知道靳起像个性冷淡一样,从来不接受这些女人,楚夫人却从未放弃。

兴许是厌烦了,刚好沈呈呈提出求婚,靳起看中沈呈呈的独立坚强,相信她能抗住楚夫人的手段,就答应了她的求婚。

喜欢是什么东西?能创造利润?能获得价值?

什么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东西,他靳起不需要。

说到底,他们只是互相利用而已。

沈呈呈利用靳起,得到她想得到的东西;靳起利用沈呈呈,摆脱楚夫人给他安排的女人。

即使楚夫人对她有什么动作,凭沈呈呈的能力也能更好地化解——就这一点,比那些大家闺秀强。

没错,就是如此简单而已。

其实靳起和沈呈呈在一起,楚桀还是有那么点意外的。

楚桀以为,再怎么着,靳起未来的夫人,肯定要有显赫的家世,商业联姻对靳起来说才是需要的。

毕竟靳起是个商人,还是个地道的商人。在商言商,商业联姻对他来说才是百利,对于只会追求商业利润与价值的靳起,这才是第一选择。

凭他的条件,要迅速的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结婚,毫无难度。

然而,他娶了沈呈呈。

还是闪婚的。

论家世,沈呈呈毫无背景,白手起家,对于普通人来说她的公司可以说是不错了,可是放在偌大的靳氏来说,毫无重量;

论美貌,沈呈呈只能说是中等偏上,颜值不出众,既没有大家闺秀的婉约,也没有令人惊艳的美貌;

论身材,沈呈呈前也不是很凸后也不怎么翘,弱不经风的瘦弱,体质还很差,更不说还有先天性心脏病,等于带着一个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;

论性格,这估计是沈呈呈唯一拿得出手的了,上得了厅堂,下不下得了厨房楚桀就不知道了,靳家也不至于要她去做饭,反正就性格而言,就和杂草一般坚韧,给个赞;

论手段心机,没有人可以不依靠任何人白手起家,更何况是一个女人,说沈呈呈心如白纸那是痴人说梦,沈呈呈的手段肯定不少也不差。不过,一个女人被判定心机重有手段是什么好事吗?

完了完了,怎么总结了一下,沈呈呈拥有的,好像都不是什么好玩意。

算了,还是不想了,越想越想不通,还不如问主人公来的直接。

“靳起,说实话,为什么是沈呈呈啊?”

“顺眼。”至少不算丑。

“还有呢?”

“打不死的小强。”够坚韧,抗打击能力强。

“还有呢?”

“没了。”

楚桀默,不由得腹诽:大哥,你这是娶媳妇嘛!

有人像你这样娶媳妇的嘛!

这就交朋友的标准而已好哇?

算了,靳起大大这辈子也没几个朋友。不能怪他不懂。

靳起这个人,说得好听是洁身自好,难听点就是龟毛。先不说女性朋友为零,男性朋友也没有。

楚桀是唯一一个能愈战愈勇终于得到靳起“青睐”的男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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