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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作家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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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着眼前熟悉的地方,回忆在脑海里席卷而来。
离开这里多久了?林木自己也不是很清楚,他只知道这里曾是自己最眷恋的地方。
不管是否有过痛苦,挣扎和煎熬,他始终无法忘记魏知凡曾对他说过的话
“你们对于这个城市来说,就是希望,是黑暗中的一束微光。”如果自己逃避了,那就不是解脱,而是懦弱。
林木深吸了一口气,整理好自己的情绪,终于迈出了第一步。警局还是老样子,所有人都在忙碌,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。
“哎,先生麻烦你让一下。”白兰拿着一沓资料,没有抬起头。
“白兰,是我。”白兰猛地抬头,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,白兰的眼睛里瞬间泛起泪花,朝着后面大喊到“郑伟,郑伟快来!”
“怎么了,我忙着呢,搬不动啦?”郑伟边说边从里面走出来,征征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。
“林队……林队你回来啦!”郑伟激动地无以复加,朝着林木扑了过去。郑伟拍着林木的后背说道“你终于回来了!”
“嗯,回来了,下来,丢人。”林木把郑伟给扒了下来,说不高兴是假的,愧疚也是真的。
“哎,你回来就好了,终于不用看张队的臭脸了。”郑伟抹着眼泪,擦在林木身上。
“张队挺好的,别这样说。”看着郑伟把鼻涕眼泪往自己身上摸,林木也不介意,就纵容他这一次吧。
“不,还是你好,你跟陆局打招呼了吗?”郑伟吸吸鼻子,一本正经的问道。
“没来得及,我现在去。”
林木在办公室外踌躇了许久,正准备敲门,陆局长就开门走了出来。
“陆局。”林木站直了身子,做了一个标准的军礼。
“嘿,你小子终于肯回来了。”陆局长拍拍他的肩膀,相当欣慰。
“回来了,就好好干,向前看。”
“嗯,谢谢陆局长。”这也是林木决定回来的原因,这里有他曾经并肩作战的兄弟,有他肩负的使命。
“刚好,这有一桩案子,你去办。”
“什么案?”
“著名小说家被杀案。”
“是!”
“近日,著名小说家黄番被人杀害在其家中,死法与其小说《明日征途》中男配角的死法一模一样,据了解……”
电视机前的男人不耐烦地关上了电视,走到窗台前拉开窗帘。窗外的光刺得他的眼睛生疼。他唰的一声又拉上了窗帘,走到电脑桌上疯狂地码字,嘴里不停念叨着“现在……该我上场了。”
“死者黄番,男,三十四岁,单身独居,是当代著名小说家,被誉为最具人气小说作家,其成名作《明日征途》中男配角阿笹的死法与他一模一样,都是被人用弓箭一箭穿心。现在会用弓箭的人……应该很少了吧。” 白兰边说边发给大家一叠资料说道
“这是小说《明日征途》中男配角阿笹的出场部分,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启发。”
林木认真地读着小说的节选部分,突然发问道“这本小说很畅销吧?”
“那当然了,一天可以卖出上千本,你说畅不畅销。”
“他出名多久了?”
“说起来,近两年来都能听说他的名字,快两年了吧。”
“那案发现场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吗?”
“死者死去的时候,正在他的电脑前码字,是他新小说的内容。已经码了很多字了。”
“监控里显示那天都有谁出入他家了?”
“有一个编辑,还有一个经常送快递的。”
“走,我们去查一查。”
林木看着坐在沙发上的编辑,看着他虽然长但精心打理过的头发问道“你和黄番是好友吗?”
“嗯,算是吧。平时也就是互相交流,探讨小说内容。”
“你昨天去找他干什么?”
“嗯,那天是他约我去的,说有新内容给我看看。”
“小说的新内容?”
“是啊,他兴奋得不得了,说这本小说写出来一定大卖,我看了一点确实是,故事情节安排巧妙,内容很吸引人,光看大纲都很有兴趣了。”
“什么时候离开的?”
“看完故事大纲以后,我就离开了,我们也很忙的。”编辑有些不耐烦,那么好的一本小说,就泡汤了。
“谢谢你的配合,如果有必要我们还会来找你。”编辑的出入时间的确和死者的死亡时间对不上,那么那个送快递的人……
林木和郑伟在快递公司查了一下,发现当天没有快递送往黄番的家,于是问道“平时经常送快递去这家的快递员在哪里?”
“昨天拉肚子,没有来上班。”
看来只有重新从黄番身边查起,才能知道昨天送快递的那个人是谁。林木心里想着,决定重返案发现场,寻找线索。
黄番身为一名作家,住所自然在安静的地方,独栋小别墅成了最佳场地。刚进门,林木就惊呆了。黄番得过的所有奖项的奖杯和证书都摆放在进门的两侧。
这是有多爱显摆?不过不得不承认,黄番实力惊人,所拿过的奖不计其数。从进门到客厅的那两面橱柜里,应该是黄番这两年来的奋斗历程。
客厅虽然大,但是明显他平时的活动场所不在这里,林木直接上了二楼,进入了黄番的卧室,也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
林木环视着四周,发现卧室不是想象中的乱,还算收拾得井井有条。电脑桌前的椅子上,就是黄番所工作也是被杀害的地方。
血迹已经干涸,电脑桌上方也有一个小橱柜,里面没有放东西。林木走了过去看了看空橱柜,里面被擦得一尘不染,既然没有放东西,怎么会这么在意呢?或许这里本来放着一件对死者很重要的东西。
林木再次离开房间来到门口,听甄峥说,射箭的距离就是从门**进来的,普通的弓箭,在力量惊人的人手里也是致命的武器。
林木在门口对着电脑桌比划了一个射箭的动作,一箭穿心,快、准、狠。一定没有少练。
在如今这个社会,又会有多少人会用弓箭呢?或许,可以从这里查起。
“这玩意儿谁卖哪?”体育用品店的老板磕着瓜子,头也不抬地说道“也不好使,不如一把弩。”
“没有人买吗?确定吗?”
“嗨,真没有,这没市场,咱也不会卖。没卖咋能有人买呢?”
“哪还有没有地方在卖的?”
“据我所知,这地方没有,你要真想要自己做一个呗,自给自足。老祖宗都能做的,你做不出来?”
“好的,谢谢你。”就算真有人买弓箭行凶,像老板所说不如买一把弩威力还大点,为什么偏偏要用普通的弓箭,又偏偏是按照配角的死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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